妻子有病想拋棄 法院判決不準離


  妻子患病后,丈夫不但不給予照顧,反而拋下妻子外出打工,以此來達到離婚的目的。近日,河南省羅山縣人民法院對這起離婚案作出判決,依法駁回原告王某(丈夫)要求與被告劉某(妻子)離婚的訴訟請求。

  王某與劉某二人經自由戀愛于2004年2月登記結婚,婚后的夫妻感情良好,2005年9月生育一女。2008年9月,劉某被醫院診斷患有間歇性精神分裂癥住院治療,后因無錢繼續醫治出院。面對患病的妻子,王某不管不問,外出打工,杳無音信。2009年10月,王某以劉某長期患有精神疾病,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為由,訴至法院,要求離婚。

  法院審理后認為,被告被診斷患有精神疾病后,原告具有積極協助被告進行治療,并給以被告多方關心和照料的義務。只有對病患積極醫治而久治不愈的,方可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。故法院作出上述判決。

  中國法院網羅山頻道

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Tinacx的部落格 的頭像
Tinacx

Tinacx的部落格

Tinac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 20 )